近期,四川省发布《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其中主要调整变化集中在以下几点:
(一)适用期限。
一直以来,我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每一年或两年调整一次。为了确保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稳定性,适应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需要,本次《目录及标准》不再限定适用期限,仅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未来没有出台新的《目录及标准》替换本次发布的《目录及标准》,本次发布的《目录及标准》将长期有效。
(二)集中采购项目。
1.货物类。删减了现行集中采购目录中的“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路由器”、“交换设备”、“信息系统集成(货物类)”、“照相机及器材”、“电动自行车”、“传真通信设备”、“普通电视设备”、“通用摄像机”等项目;增加了“显示设备”、“LED显示屏”、“触控一体机”、“不间断电源(UPS)”等项目。
2.工程类。参考中央国家机关现行集中采购目录,综合考虑我省实际,增加了“拆除工程”、“装修工程”、“修缮工程”、“其他建设工程”等项目。
3.服务类。删减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类)”、“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法律服务”、“审计服务”等项目;增加“云计算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等项目。
(三)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1.货物、服务类。将除成都以外的县(市、区)级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由原来的10万元提高到30万元。
2.工程类。全省统一将工程类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提高到100万,其中省本级和成都市本级采购限额标准由原来的6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除成都以外的市本级和成都所辖县(市、区)级采购限额标准由原来的4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其他县(市、区)级采购限额标准由原来的2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
(四)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将全省各级货物和服务类项目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全部统一为400万元。其中,省本级和成都市本级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由原来的200万提高到400万,其他市本级和成都所辖县(市、区)级由原来的120万提高到400万,其他县(市、区)级由原来的80万提高到400万。
查询项目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控全国各省市项目信息让您全面及时掌控全国各省市项目信息
让您全面及时掌控全国各省市项目信息让您全面即及时控全国各省市项目信息让您全面及时掌控全国各省市项目信息
让您全面及时掌控全国各省市项目信息
项目定制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控全国各省市项目信息让您全面及时掌控全国各省市项目信息
让您全面及时掌控全国各省市项目信息让您全面及时掌控全国各省
资讯热线:0312-553519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 世界银行 | 亚洲发展银行 | 香港贸易发展局 | 国信招标集团 |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 | 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 |
招标师在线 | 中国经济网 | 中国网 | 安徽招标咨询网 |